| 所属地区 | 福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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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6年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略)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一)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确保人才选拔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四)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略) 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安排。
(二)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各项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无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
(三)学院纪委办负责复试录取期间的巡视和监督。
(四)学院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开展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
(五)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三、复试要求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
凡第一 (略) 的考生的单科成绩及总分达到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a类基本成绩要求的,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略) 招生计划,采取1:1.4的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复试结束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再按剩余计划进行差额调剂复试。调剂比例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复试名单
在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国家分数线(a类)的基础上, (略) 招生计划,各专业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能力、外语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 (略) 指定的各专业复试参考教材,详见《厦门 (略) 202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不得使用科学计算器。
2.外语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口语表达的准确性、连贯性等,总分100分。
3.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
主要考核时政热点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总分100分。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60% 外语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20% 思想政治理论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百分制)*20%。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于3月 (略) 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参照复试日程安排,逾期不候)或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由考生本人手签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2.由考生本人手签的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3);
3.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4);
4.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6.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
7.准考证原件(携带2份,资格审查使用1份,笔试使用1份);
8.个人简历5份;
9.政策性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注意:凡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日程
(四)复试纪律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生应在复试前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期间,考生应 (略) 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略) 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我院将安排纪检人员或指定专人履行监督职能,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略) 最 (略)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 (略) 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略) 理。
五、拟录取规则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我院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拟录 (略) 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百分制,含政策性加分)*60% 复试成绩(百分制)*40%
注:加分项目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执行。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 (略)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四)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 (略) 理。
六、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等资 (略) 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一般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全胸正位片(dr),心电图,彩超(肝、胆、胰、脾、双肾)。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两周内,将标注体检结论的体检报 (略) 研招办。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4001号厦门 (略) 研究生综合楼129室 陈老师收 联系电话:0592-#(请使用顺丰快递)。
七、咨询、申诉及复议
咨询电话:0592-#,#,邮箱:*@*ttp://**
申诉电话:0592-#,邮箱: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于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
(一)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试安排的,我院将及时通知,请考生 (略) 研 (略) (网址http://**)。
(二)本方案由厦门 (略) (略) 负责解释。
(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略) 相关规定为准。
厦门 (略) (略)
2026年3月22日
内容包含关键词:嘉陵江大桥 土建
招标进展阶段:报名中...
附件类型: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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